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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中国式”宽容靠什么

■胡轶坤

  在丰田“召回门”的背景下,今年的“3.15”显得别有意味。“3.15”的前一天,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核心指向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在丰田事件中,很多消费者质疑中国政府方面发出的声音太少、太弱,此《意见》可算是强力回应。

  刚闭幕的“两会”延续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核心精神,中国经济当前的首要问题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意见》在此背景下出台,可看作是行业主管部门对汽车产业转方式、调结构的督促,非常及时,也很有意义。不过,笔者认为,《意见》着重警示和引导作用,要真正使我国汽车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上有所突破,还要靠严厉有效的法律约束。

  《意见》分两部分,分别是提升产品质量的内因和外因。作为抓质量的主体,企业愿意下大多力气抓,不取决于政府号召,而取决于经济发展规律。当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又处于快速上升期时,通过低成本、低价格打开市场往往会成为企业被迫的选择。日本战后恢复期的产品就是低质量的,日本车最初进入美国市场时信誉很差,日本之后的韩国亦如此。

  为什么后来日本制造会以高质量著称(即便丰田“召回门”打破了日本制造的质量神话,但仍不能抹杀日本制造整体质量较高这一事实),韩国产品质量也在上升?完全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低成本、低价格伴随低质量。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国民生活水平提高,劳动力价格和购买要求都提高,成本也随之提高。怎样才能赢得下一步的竞争?只能用高质量赢取高附加值,卖出高价格。这就是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产品质量是国家经济发展的自然走向,更是企业个体发展的必然选择。比如,当前正处于用工荒的珠三角地区,如果不能提高工人待遇,就不能解决用工荒。如果提高待遇,就必须有能卖出更高价格的产品才能收回成本。提升了技术和生产水平的企业会活下去,其他的就会在这一轮“调结构”中被挑下马。

  《意见》提到,汽车企业要建立产品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如上所说,激烈的市场竞争已使中国上规模的汽车企业自觉地完成了这一任务。但在追求更快速发展、更大规模的道路上,会否存在丰田一样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确实如《意见》所说,需要健全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但问题在于,首先,《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另外,准入和第三方检测认证,真的会对质量有问题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吗?

  已有不少人批评,与美国的丰田“召回门”闹得翻天覆地相比,我们表现出了“中国式”的宽容。既没有政府层面的高度质疑,也没有民间层面的激烈诉讼,导致丰田在中国的表现如浙江省工商局局长所说的“同病不同治”、“同损不同赔”。

  是因为中国的产品准入门槛不高吗?是因为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不够多吗?笔者以为,都不是,主要原因是中国没有严厉有效的法律制约。换句话说,没有可支持消费者诉讼的有力“靠山”,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如果刻意隐瞒缺陷而不召回会怎样?最多罚三万元而已,与召回要产生的成百上千万元费用及为提高质量而花费的大笔资金相比,企业很可能选择节省成本。而在美国,消费者的诉讼即使不会让企业垮掉,至少会让企业脱层皮,最差也能让丰田章男们涕泪横流,到处鞠躬。显然,这不是工信部的权限所能解决的问题。

  因此,笔者以为,《意见》要落到实处,配套的具体措施必须早日出台,相关的法律环境要尽快健全。与质量有关的官司,就算是鸡毛蒜皮,也应该打。现在不是官司太多,而是太少。如果消费者都勇于打官司,且打赢了官司能获得高额赔偿,产品质量自然就提高了。

来源:《中国汽车报》

 
责编:刘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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