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更为细化严格 OTA告别野蛮生长

发布日期:2024-08-20· 中国汽车报网 记者:马鑫 编辑:庞国霞
记者:马鑫 编辑:庞国霞

OTA对汽车行业和消费者来说,早已不再陌生。华安证券的研报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市场上,车机OTA与整车OTA的渗透率分别为60.8%和19.3%。
  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具备OTA能力,推出OTA服务,不仅是技术和产品不断升级迭代的一种体现,也有利于持续地提升用户体验。OTA正在成为整车智能化功能不断进化、自我完善的“桥梁”与“钥匙”。而此次《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则是对OTA功能监管的一次“进化”。
  技术迁移推动OTA需求猛增
  “我们观察到《征求意见稿》发布的行业背景,是部分企业在通过OTA升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时,存在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备案等问题。”中汽中心首席专家、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部部长秦孔建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称,由此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对技术进步、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已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恰逢其时。一方面,与去年相比,今年汽车OTA整体频次显著增加。大多数车企已将智能化作为重要卖点,并通过提供频繁的OTA升级服务吸引消费者,部分车企甚至实现了月度升级的频次;另一方面,今年汽车OTA中涉及智驾功能的比例明显提升。”上海艾拉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裁芮亚楠告诉记者。
  艾拉比根据车企公开数据汇总统计,今年上半年,74个品牌、超过350款车型OTA推送合计290个版本,其中智驾功能的OTA版本就有172个,占比接近60%。尤其自2024年以来,越来越多的车企开始关注端到端大模型在智驾领域的应用,部分车企密集切换技术路线,利用OTA的方式对已量产销售的存量车型,推送基于端到端的智驾新方案。
  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乘用车新车自适应巡航的市场渗透率达到47.3%,高速公路辅助驾驶、城市辅助驾驶的市场渗透率达到1.6%、0.6%,自动泊车的市场渗透率则接近20.8%。这些在售在用产品存量不少,智能驾驶功能对OTA升级的需求迫切。通过OTA提升智驾的用户体验,为市场比拼加码,逐渐成为车企和车主的日常互动。
  与此同时,消费者越来越重视车型是否采用智驾方案,以及车企是否能以令人满意的频率对已有功能改进和升级。不同品牌竞品车型的智能化指标,成为消费者购车决策时横向对比的重要因素,推动车企对产品性能的各种细节加以完善。如此“内卷”的竞争态势,更要求整车企业及时通过OTA完成对智能化功能的升级、补全。
  芮亚楠表示,汽车产品在迭代,技术栈也在迭代。例如,车载总线从CAN走向百兆、千兆以太网,整车电子电气架构从分布式走向集中式。而对于OTA技术本身,也在沿着自己的路径快速迭代创新,向着更稳定、更安全、更高效的方向演进。
  不断迭代的技术、需要功能升级的存量车型,加之智驾方案的技术路线切换,共同促成车企对OTA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无疑是在这个关键点上为企业提供“路书”与“指南”。
  全流程监管更加严格细化
  “《征求意见稿》通过细化技术管理要求、引入新监管模式、强化准入与召回管理,以及提升认证服务和管理等措施,在促进技术进步和行业健康发展,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做出有效的平衡。”秦孔建分析认为,对于OTA的管理,在与前序政策要求保持一致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协同监管。
  “《征求意见稿》实际上填补了在实践中有待规范的空白领域。”芮亚楠表示,这种既“补短板”又“指方向”的特点,在文件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他表示,按照此前的行业监管模式,已经出台的政策法规将汽车产品按照事前(准入)-事中(沙盒监管)-事后(召回)的不同阶段进行监管,《征求意见稿》则沿着这样的思路将工作进一步细化。
  《征求意见稿》对汽车OTA备案提出要求,在产品进行公告认证前需对OTA的信息进行填写备查;事中,在每一次进行OTA升级前依然需要进行充分的备案;升级过程中,仍需对数据进行同步。此外,需要披露、备案的细节更丰富了,如涉及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相关测试、验证的报告;要对能被OTA的电子控制系统名称、存储位置及OTA的软件版本号等做信息梳理和备案;同时,在OTA升级中,要支持软件的可追溯管理。“这其实对我们和整车企业都提出新的要求。”芮亚楠认为。
  纽劢科技(Nullmax)相关负责人称:“从前,软件版本问题的紧迫性和显著性并不突出。《征求意见稿》中的表述,强调了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生产一致性的主体责任,这必然要求企业在准备OTA前就做好软件的版本管理,记录清楚版本升级了哪些功能,哪些产品是从何版本升至现版本。这样才有可能识别安全风险,展开问题溯源。这一点就需要车企具备系统级的软件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能力,这需要长期不懈地建设和积累。”
  OTA不应成为智能驾驶的“万用补丁”,《征求意见稿》强调,“避免企业通过OTA升级隐瞒车辆缺陷或规避责任。采用OTA升级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召回计划”。纽劢科技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这要求企业遵循严格的流程和规范,在功能的设计、开发、测试、迭代上更加严谨,才能为用户提供成熟可靠、性能优良的软件系统,而不能是一味求快、忽视质量,为普通消费者提供尚不成熟的功能应用。OTA为软件系统的升级优化提供了巨大便利,有利于消费者持续体验新的功能、好的性能,如果只是将这项技术当作“事后补救”的手段,有违技术发展的初衷。
  监管“进化”助力新技术演进
  “根据《征求意见稿》,OTA升级活动通常是备案,涉及变更技术参数的OTA才需在备案前进行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因此,新规对于企业正常的OTA更新和部署节奏预计不会有大的影响。”纽劢科技相关负责人认为。
  在芮亚楠看来,随着新政实施,OTA的频次将愈发反映出企业自身的研发流程管控能力和水平。2023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关于确定首批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名单的通知》,艾拉比作为试点单位参与了其中的“整车级高效灵活的软件在线升级(OTA)技术方案”试点工作。沙盒监管在《征求意见稿》中也被多次提及,芮亚楠对记者表示:“从实践来看,这相当于给新技术加了一层安全防护机制。它同时兼顾了技术创新和进步、保护消费者权益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平衡。我们在沙盒监管模式中能够与车企联合进行新技术的先行先试,在开放、可控的环境中快速小步迭代,进行全方面的综合验证,并接受大量行业专家的测评,这将进一步助推技术的成熟与规模化商用。”
  《征求意见稿》还多处提及“协同”这一理念,意味着行业监管部门之间将加强数据共享,横向打通,共同形成横与纵的网络,监督职能将更加细致。此外,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标准制修订情况和管理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调整技术参数”。
  “无论法规抑或标准,都是汽车行业的底线性要求。作为技术供应商,我们将与车企携手,按要求逐项完善并持续建设好软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芮亚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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