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锂电池回收标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征求《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企业管理规范》和《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全链条一体化(IEIC)设计指南》两项地方标准的意见。
《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企业管理规范》规定,相关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能低于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的3%。要对锂电池的编码信息进行追溯,禁止开展废旧锂电池的梯次利用。在资质与技术方面,要求再生利用企业年回收处理动力蓄电池的能力不低于20000吨,再生利用中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8%。场地方面,企业需设立专门的废旧动力电池贮存场地,配备红外热成像监控预警、烟雾自动报警等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查,还要配置耐高温、阻燃、隔热的防护装置,以应对废旧动力电池热失控情况。此外,还提出了热带气候适应性要求,涵盖高温高湿环境适应性和极端天气应急响应要求。
《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全链条一体化(IEIC)设计指南》明确了锂电池回收全链条一体化设计的基本原则、循环产业链、可循环利用资源种类和循环利用途径。其中列举的典型定向循环利用技术实践,如退役锂电池全组分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等,为企业技术实践与升级指明了主流方向。
海南省此次发布标准,精准针对锂电池回收行业渠道不畅、操作失范、隐患突出等痛点,能够促使相关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专注技术攻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行业从粗放处置向精细化循环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