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罐车运输治理背后的逻辑——中集车辆关于《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企标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08· 中国汽车报网 文/王永彬 胡玉山 编辑:孙伟川
文/王永彬 胡玉山 编辑:孙伟川

在公路物流体系中,罐车运输作为关键一环,对于保证物资流通尤其是食品与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近期运营中,这一领域却暴露出种种不规范行为。
  7月8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多个部门,组建专项联合调查组,旨在全面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相关问题,彰显政府对于保障民众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中集车辆集团牵头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洛阳凌宇汽车有限公司联合起草并发布国内首个规范性食用油运输罐车企业标准。这一举措不仅填补了国内食用油罐式装备运输领域规范的空白,更标志着该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迈出坚实一步。
  1.标准编制原则
  —与国内现有法规标准保持一致,同时针对一些推荐性标准中不合理的相关条目,结合欧洲相关经验和要求进行纠正与提升。
  —借鉴欧洲液态食品运输成熟先进经验,具备一定前瞻性和先进性。在确定标准技术指标时,力求在国家或行业内具有领先性,未来可作为行业标准编写的参考。
  —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在标准内容方面体现便于标准完全落地的便捷性,且相关技术要求和试验能够得以实现。
  编写组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标准起草研究工作。标准明确食用油罐式车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出厂文件、运输及贮存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由于该标准仅针对道路运输食用油的专用车,包含N3类罐式车辆及O类罐式半挂车,引用相关车辆的国标,如GB1589、GB7258、GB11567、GB4785、GB12676等,对车辆尺寸、重量、轴荷、安全技术条件、灯具、制动等作出要求。针对食用油食品安全,引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4806的所有部分。
  3.技术要求
  针对食用油罐式车辆与食品运输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对卸料残余量提出要求。在GB/T37509中3.2.7条要求0.5%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残留易变质的特性以及中集成熟的鲜奶运输罐车辆实际制作经验,将卸料残余量要求提高至小于等于0.1%。
  —对罐体材料作出规范要求。目前,罐体材料在市场上存在分歧,主要在于选择不锈钢还是铝合金。奥氏体不锈钢完全满足食品级要求,日常的金属炊具、餐具、水杯基本采用不锈钢材质。而铝合金的优势在于重量较轻,从运输效率、效益出发,部分企业希望使用铝合金材质。
  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于2023年9月6日发布,2024年9月6日实施,将取代GB4806.9-2016。新标准的一个重要变化在于增加合金元素迁移限量指标,其中首个不允许超标的合金元素为铝。

a.当材料成分已知时,可根据材料成分确定待测元素(例如:牌号32Cr13Mo的马氏体不锈钢需测定锰、铬、镍、钼;对金属镀层,根据镀层金属成分确定待测元素)。
  b.对无涂层铝及铝合金材料及制品,该项指标为5mg/kg。
  c.不适用于镀锡薄钢板容器。

从表4可知,新标准对铝元素的迁移量有明确规定,对于无涂层铝及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铝元素迁移指标应小于等于5mg/kg。由于食用油运输时间长、温度高,部分食用油还呈弱酸性,铝合金材质本身含铝元素比例超90%,难以达到食品级要求。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22年所做的试验及评估报告《食品接触用铝和铝合金材料及制品中铝元素的迁移及风险评估》,食品接触用铝和铝合金材料及制品中铝元素的迁移风险较高,存在安全风险。通过该试验报告数据,铝的迁移量均超过了GB 4806.9-2023新版国标的指标限制。
  国内虽有铝合金材质用作食品容器,如易拉罐,但参考GB/T9106.1《包装容器两片罐第1部分:铝易开盖铝罐》,易拉罐内部均需涂膜,且标准对涂膜的食品级要求、涂膜质量及试验检测要求均有明确规定。
  虽铝合金更轻,但考虑到铝合金长时间接触导致铝元素迁移对食品的危害,以及涂膜工艺在大容积移动罐车上的不成熟与易脱落风险,最终《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企业标准规定罐体(含筒体、封头、防浪板、法兰、管件等)的材料统一为奥氏体不锈钢,这与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实际运营的食用油罐车材质相同,提高了材料安全标准要求。
  —对于密封材料,规定采用硅橡胶或聚四氟乙烯,因其对食品的兼容稳定性好,同时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应用,要求满足我国食品安全国标GB4806的相关检测要求。
  —将罐体截面限定为圆形或椭圆形,以提高食用油在罐内的流动性,减少罐壁残留,排除8段弧方圆形截面。
  —规定了封头形状与深度要求。封头形状为碟形,以保证受力均匀及便于内部清洗擦拭,其最小深度从GB18564.1危险品罐车要求的100毫米提高到200毫米,以提高冲击稳定性。
  —对防波板进行规范。鉴于食用油有粘性且罐体充装率高,借鉴欧洲食用油罐车及中集长期的鲜奶运输罐设计制造经验,将防波板之间容积相比GB18564.1适当加大,从7.5m<sup>3</sup>提高到9m<sup>3</sup>。
  —规范罐内防波板的开孔尺寸要求。考虑到食用油罐需频繁进罐内擦拭清理和检验,为方便人员罐内通行及擦洗,明确防波板结构应方便清洗,并限定通行间隙尺寸。碟形结构防波板应设置直径不小于500毫米的过人孔,分体式防波板应设置不小于1000×350毫米的间隙方便人员通过。
  —管路设计主要考虑食品级配件及便于清洗。规定管路应尽量缩短、少弯管,阀门设2道,其中靠近罐体的一道应具紧急截止功能,以保障食品安全。
  —规定了装卸料阀门、软管及接头的要求。与介质接触处应符合食品安全国标GB4806要求。
  —要求阀门密封件及其包覆件应符合GB4806规定的材料,以防止密封件破裂影响食品安全,对有内包覆的密封件,明确内部包覆件也应符合食品安全国标GB4806要求。
  —要求阀门、泵或其他装置中与食用油接触的部分不应使用任何润滑剂,防止润滑剂污染食品。
  —推荐卸料阀门采用蝶阀,因其残留少、易清洗、不易产生介质污染。但调研发现部分客户认为球阀更方便擦洗且使用无问题,故本条仅为建议性条款。
  4.制造要求
  —对冷加工成型提出要求。总体参考GB18564.1制定,结合公司高端制造工艺,为体现高端食品罐车制造要求,将1米范围内罐体表面直线度从5毫米提升至3毫米,全长范围从12毫米提升至10毫米,主要因罐体直线度影响卸料残余与清洗便利性。
  —对无损检测做出要求。国内普货罐大多不做无损检测,致使很多车辆难以达到全生命周期的稳定质量要求。为提高罐体安全水平,文件规定罐体焊缝应进行局部射线检测,检测长度不低于10%,焊缝交叉部位应全部检测。
  —对罐内处理提出要求。食用油粘性大、流动性差,罐体内表面处理至关重要。
  —要求罐内焊缝打磨抛光,罐底600毫米范围内环焊缝打磨平齐,确保焊缝不粘附介质,且罐底焊缝不妨碍介质流动。
  —要求罐内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酸洗后用纯净水清洗。参考欧洲食品罐要求,食品级酸洗钝化可消除生产中的粉尘污染与焊接痕迹,使罐体内表面均匀光洁,用纯净水清洗能保证罐内达食品级要求,可直接装运食用油。
  —要求罐体内表面粗糙度Ra应小于等于0.8微米,参考欧洲食品罐要求,达到此粗糙度需使用304不锈钢2B等级板材,保证罐体内表面光滑,介质不易粘附,提高卸料速度,减少卸料残留。
  5.标志标识
  在满足GB7258、GB23254的前提下,明确罐体两侧“食用油”字样采用喷涂工艺,取消粘贴,以防运输中更换介质名称,同时铭牌上打印“食用油”,方便上下游单位检查确认。
  6.出厂文件
  要求出厂时提供罐体材料、人孔盖、呼吸阀、卸料阀门、法兰、管道、密封垫的食品级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中集车辆牵头编写发布的《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企业标准,遵循了标准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原则,其技术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一致。标准结合中集车辆鲜奶运输罐设计制造经验,引入欧洲高标准食用油罐式车辆技术要求,规范了与食用油直接接触的材料、密封垫、配件的食品级要求、设计结构、制造工艺、检验试验及出厂文件要求。
  这是国内食用油道路运输罐式车辆的首个集团企业标准,对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促进食用油安全运输与食品安全及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本文作者王永彬系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液罐车事业部产品开发部经理,胡玉山系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TO办公室认证准入经理)
  (图片由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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