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重重 中国汽车出海如何“过关”

发布日期:2023-09-28· 中国汽车报网 记者:孙焕玉 编辑:李沛洋
记者:孙焕玉 编辑:李沛洋

出口形势一片大好的中国汽车,也在遭遇重重挑战,欧盟反补贴调查,电池法案设置壁垒,如何打开高端市场,怎样解决成本问题,又如何因地制宜进行营销,重重考验为新阶段中国汽车出海提出了新的课题。9月28日召开的2023中国汽车出海(天津)论坛上,与会嘉宾分享了出海的机遇,也道出了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多层面应对欧盟反补贴调查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EDP讲席教授、中国市场学会营销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薛旭称,欧盟反补贴政策实施,遵循三个基本原则:补贴存在原则、产业受害原则、整体经济利弊原则。他表示,调查结果是否会最终作出惩罚性关税的决定,要通过一个基本的流程,即欧盟27个成员国将通过表决程序决定,如获得55%的欧盟成员国,或代表欧盟总人口60%成员国的支持,相关提案才会获得通过。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我们开展一定工作的话,调整的空间也还是存在的。

立足欧盟反补贴调查的国际背景,薛旭对中国车企提出了三个层面的建议。

从企业层面来看,薛旭建议车企抓紧时间确立相关补贴的性质,从专向性角度出发做大量的、深入的联合研究。

从产业层面来看,中国汽车在欧盟是否会遭受实质性的阻碍,沟通和交流有很大的意义和价值,在产业和政策层面达成共识的可能依然存在。

从欧盟整体经济和产业利益层面看,欧盟整体经济依托中国市场发展,可以就这中间的关系做大量、深入的工作,比如可以加大旅游人口的输出,这样或许能够从整个国家经贸战略层面上形成新的机制和认知。

“从这三个层面加以应对,才能创造优势的国际发展环境。”薛旭补充道,“同时,产业内要加强中国汽车出口对欧洲汽车产业影响的调研和经济学的分析,或许能为国家部门与欧洲谈判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物流成本高企降低车企竞争力

针对近年来汽车出口面临的物流压力,赛力斯集团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刘利颖表示现在虽然有所缓解,但仍没有恢复到疫情以前。

刘利颖称,中国汽车出口快速增长,离不开物流保障体系,如果没有物流保障体系这个桥梁和大通道,中国汽车也不可能那么顺利地走出去。他强调,航运物流在整个汽车出口业务拓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体现在物流时间上,如果物流时间过长,会严重影响终端交付的及时性;其次,体现在物流成本上,物流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终端市场价格竞争力。

“中国品牌汽车在品质、配置和体验感等方面已经不输欧美品牌汽车,但如果把物流和关税等成本加起来,就会导致价格竞争力不足。”刘利颖称,在成本方面他们做了简单的统计,从上海到南美一辆车的物流成本大概是2000美金,到欧洲需要3000美金,每辆车无形中就比在当地产的车物流成本增加了3000美金,所以物流方面对于价格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目前中国汽车与欧美汽车品牌相比,在品质、配置、体验感方面是不输欧美品牌的,但物流关税这些综合成本加起来,就会导致价格竞争力不足。”他说。

在其他市场也面临类似问题,他表示,在东南亚市场,基本已被日韩品牌占据,好多船运公司都来自日韩企业,所以日韩汽车出口在仓位上肯定会有优先保障,这是中国品牌汽车无法比拟的。

在刘利颖看来,中国汽车出口在国际物流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混装船依然存在订仓难、费用高的问题;第二,从去年10月份起国家正式放开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但目前海关仍把新能源汽车作为危化品对待,危化品仓库费用很高;第三,进口国的分拨路线比较复杂,同时境外分拨的费用也比较高。他建议,关于港口航运物流、企业一定要多方联动,共同助力中国汽车出口。“大家要多渠道、多模式优化物流模式,拓展物流渠道,保运力、促发展。”刘利颖说。

法规、合规,风险防控任重道远

“整车出海在整个出口的过程中最至关重要的就是动力电池及其相关的法规,人们熟知的整车出口涉及到的风险,包括各种认证、检测和产品市场准入的要求,今年我们在法规上碰到了不少困难,包括双反政策等。”艾克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明说。

陈明以欧盟新电池法为例称,该法案对整个汽车行业、能源行业、动力电池以及储能行业都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这是全球第一部针对产品把碳足迹写进法规的。除了碳足迹,新电池法提到的关键节点还涉及到关键原材料的回收,按照新电池法,2031年对锂的回收可能要累计达到百分之八十,整个欧洲的电池制造行业都要发生大的变革。

陈明指出,随着海外技术贸易壁垒、关税壁垒和补贴等多方面的围攻,下一步我们碰到的各种类型的技术贸易壁垒会越来越多。无论是对车企而言,还是对二手车而言,或者对配套的供应商而言,可能需要及时关注这些一直在动态变化的法规。“我们一直提倡中国的汽车出口不能像以前那样只是静态地进行认证和合规,更多的需要关注动态法规的变化。欧洲这次打的是所谓的法规组合拳,所谓的新电池法可能还要跟其它环保有害物质法规配套,预计这个月底或者下个月初就会正式对外发布,这些对我们供应链和海外出口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他说。

不仅是法规的限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处四级调研员王振说,我国企业在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反垄断,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等调查和诉讼,企业维权困难重重。

针对于此,王振指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为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对接高水平国际竞争规则,增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是深度参与国际竞争治理,维护企业走出去合法权益。针对国外竞争政策的调整变化,需要进一步丰富我国竞争政策的工具箱,加强国际竞争治理规则协调,有效反制和应对他国规则霸权,支持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加强对我国企业的维权援助和指导,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稳定安全,坚决维护国家发展利益。

三是加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相关调研情况显示,从规模看,大型企业中设有合规部门的比例为百分之七十三,中型企业为百分之四十点二,小微企业为百分之六点四。从企业性质看,国有和外资企业中设有合规部门的比例分别为百分之八十和百分之五十一,私营企业为百分之三十一点六,强化企业合规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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