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制定

发布日期:2025-06-10· 中国汽车报网 记者:赵建国 编辑:陈伟
记者:赵建国 编辑:陈伟

本报讯 6月4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了“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公示开始日期为2025年6月4日~7月4日。
  早在去年12月,工信部就已对申请立项的“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公示。此次再次公示,意味着该标准的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近年来,随着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渗透率提升,部分车企在提及智能驾驶功能时存在夸大、模糊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概念,将仅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功能,包装成“自动驾驶”进行宣传。
  《通知》指出,通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表现,促进提升产品安全性能,减少由于产品性能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标准内容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形态的全面覆盖,为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在引导生产企业产品迭代升级,协助提高行业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试验技术水平,引导完善相关产品测试设备等多方面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知》强调,标准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前提下与国际协调一致,将极大地减少企业研发成本和设计难度,对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该标准适用于装配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M类(载客)和N类(货运)汽车,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动控制能力、驾驶员状态监测、驾驶员干预、系统边界及相应、系统探测能力、系统安全性要求、功能安全等方面,并规定相应的审核要求,明确典型工况的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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