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香港特区运输署公布,已根据《道路交通(自动驾驶车辆)规例》(第374AA章)第4(1)条批出一个自动驾驶车辆先导牌照(先导牌照),让申请人在西九文化区内进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该先导牌照申请人获批准两辆自动驾驶车辆在西九文化区内于指定时段和路段进行测试。测试期间,车上会长驻有后备操作员以在有需要时接管车辆的操控。